建筑消防设施控制、配电设备的应急操作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控制、配电设备的应急操作规程
接到火警信号后,消防设施控制、配电设备应当按以下操作规程执行: 1.迅速查明报警部位,利用对讲机通知巡查人员(或就近现场人员)现场核实火情: a.系统误报,应迅速查找误报原因,登记备案,控制室消音复位。
b.火情确认,迅速通知值班人员现场展开自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汇报公司领导并启动《灭火疏散预案》。
2.关闭电(扶)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 系统及相关的自动灭火设施。
3.电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确认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控制柜状处于正常状态;关停空调电、确认电(扶)梯内无人的情况,迅速关闭电梯。 4.查看楼梯间防烟系统和走道内的机械排烟系统是否启动,根据现场情况,控制有关部位防火卷帘。 5.操控消防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6..根据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操控喷淋泵,监视有无启动信号反馈,并查证水泵运转状态。
7.监控气体灭火系统报警控制器和灭火控制室的信号反馈和动作情况。 8.若无反馈信号、自动控制功能失灵,立即通知设备保障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启动。 9.火情扑灭后,及时通过消防广播告知火警解除通知,并做好情绪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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