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桂建安B-1-1工程名称总容量(kW)序号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 与 标 准临时用电设备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1设 计临时用电设备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应编制安全用电技与管理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2外电防护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当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配电安全施工单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检 查 结 果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铝线或绝缘铜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架空线路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并按相序排列。架空线路中最大弧垂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为4m;机动车道为6m。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室内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统一印制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