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加强领导,成立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所有后勤工作人员
2、学校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虚心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食品卫生职能部门的食品卫生和安全检查监督,并根据检查意见迅速整改工作。
3、加强后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以“三爱三讲”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不准承包经营。
4、做到供给及时,保障有力,卫生经营,服务优质。
5、关心爱护学生,一切为学生着想。虚心听取学生的正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6、团结合作。后勤人员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闹矛盾,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
7、讲究卫生。厨房、食堂要经常勤扫勤抹,做到干干净净,池里无臭水,室内无苍蝇。餐具使用前必须先洗净、消毒。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
8、清洗蔬菜与肉类设施设备必须分开,不准混用。 9、蒸好每一餐饭。米要冼干净,早餐必须在早晨洗米放水。
10、保证按时开餐,保证茶水供应。开水桶和茶桶要定时清洗。要不断改善饮食设施。
11、不准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准售制冷荤凉菜,不准出售变质或感官性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不准采购和出售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识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严防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1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者不准上岗。 13、食堂从业人员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14、食堂食品操作间及食品储藏室不准非本校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 15、食堂从业人员出现严重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未查明原因,未治愈的,不准上岗。
16、食堂熟制食品、食品原料或半成品要分开储藏,不准混合存放。 17、加强学校商店管理。不准出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不准强行和引诱学生购物;不准销售黄色书刊、音像制品和有危险性的玩具;不准随意赊销货物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