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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应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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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应用的几点思考

作者:朱美芳

来源:《会计之友》2010年第07期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在依法诚信纳税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文章通过企业成立开始的整个成长过程(包括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收益分配)各个环节的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节税增收来发展企业,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 企业;税收筹划;应用;思考

税收筹划是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选择,利用税法对自己有利的优惠,选出合适的纳税方案,从而使税负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非常广泛,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公司拟订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迟缓,税务工作主要满足企业的税务核算、报税等日常工作。就电网企业而言,目前企业的税务支出远远高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工作将越来越受到重视。

2008年,国税总局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财税改革,出台了新的条例、营业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等一系列税收。因此,企业应在依法诚信纳税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种税收优惠,现就有关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思考(着重企业所得税)探讨如下: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工作 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税收筹划是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在既定的税收制度这一法律框架内,从企业的经营活动、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环节入手,对各项纳税事宜进行科学合理筹划,制定出多种可行的纳税方案并择优选用,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利润或增加企业现金净流量的一种理财活动。合法的税收筹划,可达到企业总体收益最大的目的。 2.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漏税

税收筹划是合法的,是法律所允许的企业正常的一种理财手段,其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漏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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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构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非法行为。

二、合理筹划企业各活动环节的税收工作

企业的理财活动、税务活动贯穿于企业的整个成长过程中,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收益分配等各活动领域,因此税收的筹划过程应贯穿于企业的整个运作过程。包括企业的成立过程、生产经营过程、收益的分配过程等。 1.公司组建的税收筹划

在公司组建即初始成立之时,应对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等进行合理的选择,以期达到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投资回报的目的。 (1)投资组织形式的筹划

子分公司的选择,在纳税划定上就有很大差异。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会按股东占据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说,要是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余,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余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提供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其他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成立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投资地域的选择

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国家税法对投资者在差异的地域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差异的税收优惠,如在我国科技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域等税收比较优惠。对同一地域不同地区也给予了差异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地区注册。因此,投资者要对投资地进行选择,以减轻税收负担。 (3)投资行业的选择

在我国,税法对差异的行业给予差异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对投资行业进行必要的选择。

(4) 企业并购的选择

各个国家、各个地域、各个行业之间均存在着税收差异,企业在进行购并时,对购并和被购单位可进行、跨地区、和跨行业的并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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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企业最重要也是企业经历时间最长的活动,企业可通过财务核算方式、计价方式、财务管理方式等进行税收筹划,通过缩小税基、运用较低的税率、合理归属纳税所得额、税收交纳期间和加强管理等进行税收筹划,从而起到减税的作用。 (1)应税收入的纳税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或减少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a.会计上确认收入、税务上不确认收入的调减项目。会计按照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务按照业务的真实发生予以确认,如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和衍生金融工具等各类金融资产期末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当期收入。而计税时,不确认应税收入,应按当期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调减应税所得。如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企业应按投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但税法规定不确认应税收入,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再如股权投资贷差等。因此企业应对此类在会计上确认了收入在税务上不确认收入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收入时予以调减。 b.减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和减计收入项目。在会计上作为收入处理的项目,在税法上按照税收法规对有关收入予以减免税或加计扣除或减计收入处理。如国债利息收入,企业持有的财政部发行国债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作为减免税收入处理;对技术转让收入,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定额度内可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等,因此企业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对减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和减计收入项目应予以调减。 (2)准予扣除成本项目的纳税筹划

a.计价方式的选择。如存货计价方式,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存货的发出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一般来说,在物价下降时期,应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成本最接近实际,其价值较低,销售成本较高,从而应纳税所得额也低,起到了缓缴税的作用;如物价出现上下波动较大,则适宜加权平均法,对实现的利润、税收起到了平衡的作用,避免大起大落。

b.折旧方法的选择。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允许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年限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可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初期企业生产折旧成本较高,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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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应纳税所得额,起到了缓缴税的作用。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均衡地计提折旧,均衡地计提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规定,企业一旦选定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这要求企业选择时,要谨慎处理,长短期利益兼顾。

c. 加强的管理。如企业的对外捐赠、进项税的抵扣等都是凭进行抵税的,企业的对外捐赠等尽量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捐赠,尤其是2009年开始实行的转型,除非生产性购置等少量不可抵扣外,企业资本性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均可抵扣,因此企业因加强管理,对付出的资金,尽量要求其开具,以减低税负。 (3)纳税调减项目的税收筹划

为鼓励企业的发展,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如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项目可享受50%的加计扣除。因此,企业要结合实际业务的发生,充分利用、落实好各种税收优惠,争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更多予以税前扣除。 3.股利分配的筹划

企业实现的利润,通过股利分配的形式回报股东,目前企业的税后利润可以当前分配也可在以后分配,可以现金股利也可以进行股票股利。但本期现金股利股东收到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如企业一方面发放现金股利;另一方面为扩大资本再向股东进行融资,就会有一定的影响,应选择股票股利。

三、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事项 1.税收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企业的税收筹划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方案不能违背税收法规、制度。 2.加强税收理论知识的研究

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深入对企业业务知识的了解,只有充分地将业务知识与税收知识相结合,才能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 3.尽量配备专职的税收筹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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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人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纳税筹划业务,最好配备专职的税收筹划人员,确保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

总之,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体现。它是企业的一种长久举动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还要与企业长期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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