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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期实验室生物样本处理保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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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期实验室生物样本处理、保存管理制度

1. 所有待测样本 (血、尿、唾液等) 均应用写好标签的一次

性塑料试管或消毒干净的玻璃试管收集,收集完毕应立即存放至-20C冰柜保存。

2. 待测样本应尽快在取出后2周内测定完毕,以防成分衰

减,同时,配制已知浓度的样本与待测样本同时保存,测定后为质量控制。

3. 对已测定完毕的生物样品,工类药原则上保存至审批结

束,对IV类药可保存1年。

有放样本的冰箱,冰柜应及时除霜,保持清洁,如遇停电,应马上转移样本,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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