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待测样本 (血、尿、唾液等) 均应用写好标签的一次
性塑料试管或消毒干净的玻璃试管收集,收集完毕应立即存放至-20C冰柜保存。
2. 待测样本应尽快在取出后2周内测定完毕,以防成分衰
减,同时,配制已知浓度的样本与待测样本同时保存,测定后为质量控制。
3. 对已测定完毕的生物样品,工类药原则上保存至审批结
束,对IV类药可保存1年。
有放样本的冰箱,冰柜应及时除霜,保持清洁,如遇停电,应马上转移样本,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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