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调间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
二、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四、 烹调后只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待凉后在冷藏。
五、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制熟制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六、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 七、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烟机罩。
八、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用具、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九、 清理室内环境卫生,灶上、灶下、地面及操作台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