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住所专项维修资本使用流程
业主报修
房屋公共部位或公用设备损坏需要使用住所专项维修资本时,业主委员会确认后,及时书面向乡镇申报。 申请程序
乡镇接到申请后,派人指导督查以下事项:
1、指导社区、业委会、物业组织召开业主(业主代表)会议,以会议表决或书面征采建议方式获取 2 个 3/2 赞同使用维修资本;2、辅助社区、业委会经过实地勘探,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决算书;3、业委会领取《住所专项资本使用申请表》对工程决算所需金额进行预分摊到户,打印维修资本使用分摊表,并经涉及的业主署名确认;
4、业委会将维修方案、工程决算书及维修资本使用分摊确认表进行公示(许多于 7 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将《住所专项资本使用申请表》加盖业委会、乡镇公章后报县住所专项维修资本管理科。 审查程序
县住所专项维修资本管理科接到申请后:
1、核查《申请表》供给资料能否齐备。齐备的受理。不齐备的退回增补。
2、受理后,核对维修项目涉及业主的住所专项维修资本的账面余额,(资本不敷使用或业主漏交、未交的,退回,由社区、业委会编制续筹方案,并准时续筹到位) 。
3、派人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维修项目能否吻合维修资本的使用要求,工程量能否与申报资料吻合,填写《住所专项维修资本申请使用现场勘探表》。
分摊拨款 实行维修
经审查赞同后, 将维修工程金额进行核算分摊后每户应摊金额进行公示。 并向财政申拨维修资本。
获取维修资本后向社区、 业委会发放维修资本
社区、业委会向施工企业支
经审查赞同后,社区、业委会对维修工程进行招招标,确立施工单位,并将中标价钱及时报维修资本管理办公室。
施工企业实行维修,施工结束获得相关部门查收合格
付维修工程款
施工企业获取工程款(预留作为维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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