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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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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制度

一、食品主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由学校确定定点采购单位,定点单位必须

持有工商执照、卫生许可或技术监督等部门颁发的证书;采购食品时应与定点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并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的复印件.

二、食品采购应以新鲜洁净为标准,做到不购腐烂过期食品;不购无名、无注册商标的半成品及熟食;不购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食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内容。学校食堂应有兼质检员,严禁采购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入校食品必须建立台账,由负责接收食品管理人员签字记账及确认。

三、主、副食仓库由工勤人员保管,做到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无鼠、无杂物,要求房间整洁、门窗无损.

四、食品要分类、分架存放,离墙10cm、离地30cm。各类食品尽量做到有明显标志及使用日期,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进出库应有登记,设立台帐,做到食品勤进勤出,先进先出。要定期清理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食品存放实行“四分开”: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药物、调料分开.接触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案板、刀、盘、盆、桶、筐、抹布等工具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标志明显、无臭味异味.案板做到台面、底、边部清洁,无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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