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抵扣认证期限是180日。
专用是供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专票认证抵扣流程:
1、在电脑上插入税控盘;
2、在电脑网页上搜索网站,进行认证登录;
3、看是否登陆成功,显示本单位的单位名称就表示已经登录成功,看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
4、点击抵扣勾选,进行抵扣认证;
5、按照抵扣联上的信息,逐步勾选,直至本才要勾选认证的勾选完毕;
6、勾选完毕,进行抵扣勾选统计,生成统计数据,查看份数,核验各税款合计金额,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成统计表;
7、最后打印留存。
综上所述,纳税人取得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不受360日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