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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回避是否需要停止工作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民诉中回避需要停止回避案件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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