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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交通事故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必须要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报,现在已经超过期限,只能由本人去申报,但是,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首先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索赔之后,再按照工伤办理,交通事故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并不是得到两份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员工被视作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如何做鉴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因为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流产的,如果无法当场进行责任划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以明确具体的责任承担方法及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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