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不同,破产债权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除外债权指被法律例外规定排除在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包括惩罚性质的债权、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股东的投资权益、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以及无偿拨付的资金。
法律分析
不是属于的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
破产债权的除外债权指因法律的例外规定而被排除于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主要有:
1、惩罚性质的债权,即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受理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2、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即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但不包括作为例外的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比如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票据付款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的付款。。
3、股东的投资权益,即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等。
4、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即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5、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不属于破产财产。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债权的分类与优先顺序
破产程序中债权的分类与优先顺序是指在破产案件中,债权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和排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可以分为普通债权和优先债权两类。普通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的债权,例如普通债权包括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和未履行合同的债权。而优先债权则是指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例如劳动者的工资债权、税款债权等。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益,而普通债权在优先债权得到满足后才能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因此,破产程序中债权的分类与优先顺序是为了保护各类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公平合理的债权受偿顺序。
结语
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有所区别,破产债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的特定化债权,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除外债权是指被法律例外规定排除在破产债权范围之外的特殊债权,包括惩罚性质的债权、破产程序开始后的债权、股东的投资权益、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以及无偿拨付给债务人的资金。这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