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方式和效力,以及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或公证处办理,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扶养内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公证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方式
遗赠抚养协议的撤销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1)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果是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二)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可撤销。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如果说是要撤销公证的遗赠抚养协议,那也需要去公证处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
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四)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拓展延伸
遗赠扶养协议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协议无效。同时,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人身性质,因此,协议双方也具有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被撤销。具体来说,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遗嘱人、扶养人、受遗赠人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撤销遗嘱扶养协议,且不受时间。
2. 遗嘱人、扶养人、受遗赠人可以随时以口头形式撤销遗嘱扶养协议,但遗嘱扶养协议自始不发生效力。
3. 遗嘱人、扶养人、受遗赠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撤销遗嘱扶养协议,且不受时间,但遗嘱扶养协议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4. 遗嘱人、扶养人、受遗赠人可以以口头形式撤销遗嘱扶养协议,但遗嘱扶养协议自始不发生效力。
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方式有以上几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