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多份遗嘱内容没有相抵触,可以同时适用,但如果内容相抵触,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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