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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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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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