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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立案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华佗小知识

《刑事诉讼法》中地域管辖原则为犯罪地管辖,但最高检制定的《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突破了该原则,规定了职务犯罪和管辖权不明确的指定管辖情况。职务犯罪案件通常会进行异地审理,以防止干扰和保证审判的性和公正性。

法律分析

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立法机关制定优先考虑犯罪地管辖的原则,是出于“三便”的考虑:便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审查证据;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特别有利于证人出庭作证;便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有利于打击刑事犯罪和预防犯罪。

对这一规定的突破,出自最高检制定的《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该《规则》规定了指定管辖的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务犯罪的指定管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其他人民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管辖”。另一种是管辖权不明确、有争议时的指定管辖,“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有关人民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情况特殊的案件,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已经成为一种司法惯例。异地审理,主要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可以防止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妨碍审判的性和公正性。通常而言,落马级别越高,异地审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结语

立法机关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原则,重视犯罪地管辖,出于便于收集证据、参与诉讼活动和法制教育的考虑。然而,最高检制定的《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突破了这一规定,指定了职务犯罪和管辖权不明确的案件的管辖方式。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已成司法惯例,以保证审判的性和公正性,有效预防干扰。异地审理的可能性与级别成正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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