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时二十岁的孩子还有抚养费吗

离婚时二十岁的孩子还有抚养费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时二十岁的孩子一般没有抚养费,但是如果子女已成年,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完全生活的,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抚养费。

一、上大学要掏抚养费吗

上大学要不要掏抚养费,首先需要确定子女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父母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但是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的,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是指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父母对孩子的义务

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三、子女出狱了, 父亲什么时候才能抚养

一般情况下父母需要抚养子女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孩子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此时父母可以抚养孩子到十六周岁为止。如果孩子满十八周岁了,但尚不能生活的,则父母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仍然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尚不能生活是指下列情况: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