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程序有什么
1、向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
2、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3、调解无效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人民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三、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