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慈善工作主管部门是民政部、民政厅、民政局。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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