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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办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是按下列程序办理的:

1、原告方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2、首先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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