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地产证。农村房地产证办理流程主要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依法使用宅基地建设的村民房屋和依法使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设的房屋,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