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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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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刑满释放人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十五条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机关凭释放证明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

第三十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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