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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缴足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注册资金缴足期限的规定是股东可以约定缴纳的期限。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一、缴存资金不到位的后果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认缴制下股东出资最长有多久

注册资本认缴的最长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三、公司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写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是不可以随便写的,应以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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