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的是检察机关,也就是相应级别所对应的人民,作出部门是侦查监督科或者侦查监督处。逮捕证是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机关应根据人民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或者人民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机关,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逮捕执行程序是:
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2、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