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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是否有期限?

来源:华佗小知识

本文讲述了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事先商定保证期间,但若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该保证期间视为无效。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还提到了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最后,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与保证期间相同。

法律分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事先商定保证期间。然而,若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该保证期间视为无效。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怎么算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条担保人多长时间有效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拓展延伸

借款合同保证期多久

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结语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与保证人商定的,但若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该保证期间视为无效。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与保证期间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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