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放弃抚养权有权去看孩子的,放弃抚养权不代表放弃抚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 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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