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求出具不受理的书面文件,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