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不是必须要一次性交齐的,最新公司法,现在把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度改成认缴登记制度了,意思就是,什么时候交齐这100万元的注册资本都是由各位股东自行协商确定的,注册有限公司也并非必须要有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