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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心脏病发作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华佗小知识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为工伤。若是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若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为工伤。

法律分析

可以。

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与心脏病发作的关系

心脏病发作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工伤通常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或疾病。然而,心脏病发作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个人体质、生活习惯和基础健康状况等。因此,要确定心脏病发作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这包括对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压力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分析。如果可以证明心脏病发作与工作环境或工作要求密切相关,并且工作是导致心脏病发作的主要原因,那么可能会认定为工伤,并有资格享受工伤赔偿。然而,具体的判断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重要的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相关法律建议和帮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心脏病发作是否属于工伤赔偿范畴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如果可以证明心脏病发作与工作环境或工作要求密切相关,并且工作是导致心脏病发作的主要原因,那么可能会认定为工伤,并有资格享受工伤赔偿。然而,具体的判断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重要的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相关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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