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成都市的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标准是多少

成都市的土地使用税税率征收标准是多少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

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

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

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一、关于适用等级税额

鉴于中心城区经济繁荣程度较为接近,土地级差比较一致,为统一税赋,避免税赋水平不平衡引发不必要的税收竞争,由市制定统一等级税额标准,具体适用税额标准详见附件2。

除中心城区的其他区(市)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由该区(市)县根据本行政区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在上述税额标准幅度内划分等级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中应有最高一级税额标准。

二、关于征税范围

各区(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各级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

今后调整、新增的区(市)县、镇,随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

对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的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居民聚集区,参照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税额标准征税,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确定。

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对于以分批建设为理由形成的闲置土地,当地可作出加成征收税款的具体规定。但加成征收的额度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适用税额标准。

鉴于我市被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将每3年对税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