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14岁的幼女与行为人自愿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但行为人不知对方年龄且双方自愿,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认定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对不满16周岁的人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需进行管教和矫治教育。
法律分析
一、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003年1月17日最高人民《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规定
1、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对于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结语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的规定,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将受到从重处罚。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罪行,也应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不予刑事处罚,应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并在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