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公司注销登记的,法人资格就会消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对法人代表的高消费会解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可以采取消费措施,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应当对其采取消费措施。
第九条 在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消费令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消费令。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