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3、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法律依据:
《四川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第三条 异地就医管理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结算、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市(州)协同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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