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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事业编制好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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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事业编制不好进。
一个是环境工程专业的对口部门很少,只有环保厅、环保局这几个地方。
二是环保部门每年招收的公务员指标也很少,可每年报考的人数又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超低录取率的出现。
一、环保局主要职能如下: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
环保局是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
二、环保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局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和组织“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2、队伍规范建设与稽查处(简称稽查处)。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工作和制度拟订、稽查,既有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挂牌督办等工作。
3、行政处罚与强制处(达标排放处)(简称处罚处)。承担生态环境部直接调查的违法案件审查、处理处罚强制、听证和监督执行,承担全国污染源信息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4、监督执法一处。承担水、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等工作。
5、监督执法二处。承担大气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6、监督执法三处。承担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生态及其他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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