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土地承包方继承问题和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民承包土地后,可以占有承包的土地、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转让承包经营权。在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以及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一、关于土地承包方继承问题,若土地承包方无继承人,则可以收回;反之,村委会则无权收回。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收回农民承包期内的土地,土地的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直到承包期满为止。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哪些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三、土地承包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
(1)如果是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村民小组加盖公章,切不可只有村民小组长签字。如果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否则合同将可能导致无效。
(2)如果是和村民小组个人签订,要注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注意合同的内容。
一般农业土地和农村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基本用途,需要改变的要报批。
3、意思表示。
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拓展延伸
土地承包继承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继承问题,有以下内容:
1.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继承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也可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手续。
3. 受遗赠人可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受遗赠。
4.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或者出租,但应当依法办理手续。
5.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质,但应当依法办理手续。
6.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7.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保护土地,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8.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及时向农村土地承包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以上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土地承包继承问题的重视,旨在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权,促进农村土地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土地承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人死亡后其承包土地应该由继承人继承直到承包期满为止。关于土地承包方继承问题,若土地承包方无继承人,则可以收回;反之,村委会则无权收回。农民承包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继承等权利,但转让承包经营权时需注意合同签订的主体、内容以及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