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权属变化是不需要交契税的。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离婚房屋权属变化并不属于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范围内,所以不需要征收契税。【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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