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接的联系和间接的联系 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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