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驾照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必须本人,驾驶证不可代领,必须本人去领取。
新规:自2013年1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ȡ实施后,申请人必须自己前往车管所或考试地点,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后,申请人才可领取驾驶证。
二、驾照扣分需要本人去吗
驾驶证扣分必须要本人亲自去办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三、用别人的驾驶证怎么扣分
需要用他人驾驶证扣分的,由驾驶证的所有者与违章人员到违处大厅办理,同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一旦发现是代替他人扣分并谋取利益的,则需受到行政处罚。
四、驾驶证帮别人扣分对自己有影响吗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把驾驶证给别人用来确认违法和扣分的话,这个记录将永久记录在个人的驾驶人信誉度档案中,如果以后需要找有关驾驶员的工作,这些违法记录可能会造成影响。虽说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缴清罚款之后下个记分周期就会清零。但是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以防有问题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扣分不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并进行驾驶证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扣分不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理论学习,并进行驾驶证审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