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的刑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针对网络诈骗案件,机关会根据受害者的损失程度、网络平台等级、犯罪团伙规模等因素进行处罚。报案时,应尽可能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案件由机关管辖,特殊情况下可由案发地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几十万网络诈骗犯罪者被逮捕后,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网络诈骗属于金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的刑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诈骗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遭遇网络诈骗该怎样报案
如果您遭遇了网络诈骗,一定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报案: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地单据,比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对方的身份信息账号等等;
2.尽可能详细地把您的被骗经过书写记录下来;
3.去当地机关报案,并在民警带领下做笔录;
4.在当地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拓展延伸
网络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受害者来说,报案是非常重要的。在报案时,受害者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受害者的个人信息、诈骗金额、诈骗方式、诈骗时间等。同时,受害者应当尽量提供详细的描述,以便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
在报案后,受害者应当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警方在接收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调查,并尽快与受害者取得联系。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可能会要求受害者提供更多的证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如果经过调查,警方认定案件为网络诈骗,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警方提供的渠道进行报案。在报案后,受害者应当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总之,报案是处理网络诈骗案件的重要环节。受害者应当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受害者应当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以便案件能够尽快得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