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需改正,否则被罚款5%-15%。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有抽逃出资行为,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抽逃出资金额的5%至15%。《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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