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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婚姻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佗小知识

无效的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分别是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当事人和对方之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一、精神病人结婚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的,二是当事人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当事人双方一方或者双方都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精神病人的婚姻只要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双方合法自愿,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是有效的婚姻。

二、18岁可以领取结婚证吗

18岁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法律规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婚姻的效力会不会因为结婚动机受到影响

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结婚动机一般来说是不会影响婚姻效力。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因违反结婚的实质性要件,自结婚时即不存在婚姻效力的瑕疵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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