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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海事纠纷到哪个诉讼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发生海事纠纷一般到地方的海事诉讼,但也因事件的严重性,事件发生地的管辖等也会有所不同,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管辖;

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海事管辖;

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6、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7、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8、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管辖;

9、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管辖;

10、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的,向财产所在地海事提出;申请因海上事故宣告死亡的,向处理海事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受理相关海事案件的海事提出。

11、因其他海商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海事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海事管辖。海事诉讼管辖的特征

1、海事诉讼管辖是专门的管辖。它是由法律特别规定,并针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在特定的管辖区域内行使的管辖。

2、海事诉讼管辖是排他性的管辖。地方人民(除上诉审)无权受理海事案件,特别是扣押和拍卖船舶的案件,必须由海事行使管辖权。违反管辖的规定作出的裁判可以导致无效。

4、海事诉讼管辖是具有较多涉外管辖因素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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