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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上诉和抗诉期限的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上诉、抗诉的移送期限:

(一)刑事上诉的案卷、证据,第一审人民移送到第二审人民的期限为三日内。当事人直接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的刑事上诉案卷,证据,第一审人民在接到第二审移交的上诉状后,案卷、证据移送上级人民的期限为三日内。人民抗诉的刑事二审案件,第一审人民向二审人民移送案卷、证据的期限应当为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之后的三日内。

(二)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的期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答辩状移送上诉人的期限为五日内;人民受理的人民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移送期限,比照前款规定办理;二审人民要求一审人民补齐上诉案卷材料的通知期限为二日内;一审收到二审补齐上诉材料的通知后,补齐材料的期限为五日内;下级接到上级调卷的通知后,送卷的期限为五日内;下级接到上级调卷的通知后,送卷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日。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在上诉、抗诉期满前,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提出抗诉的,人民应当接受。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或者抗诉的,应当准许。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继续上诉或者抗诉的,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应在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或提出抗诉,逾期则无法再进行上诉或抗诉。在上诉、抗诉期满前,当事人提出上诉或提出抗诉的,人民应当接受。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诉和抗诉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上诉、抗诉的移送期限也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的期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答辩状移送上诉人的期限为五日内;人民受理的人民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移送期限,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11-22) 第二百七十五条 基层人民和分、州、市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 第一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人民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11-22) 第一百六十五条 侦查部门收到举报中心移送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下级人民接到上级人民移送的举报材料后,应当在三个月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上级人民举报中心。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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