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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破损了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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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损坏分二种情况:1、如果破损不是很严重,可以拼回正常认证,即没关系;2、如果破损很严重,无法拼回,完全不能认证,被破损的专用可以当丢失操作处理。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法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办法》 第 销售机动车开具专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一)正确选择机动车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二)专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单价”栏应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价格。汇总开具专用,应通过机动车开具模块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其中的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等栏次也应按照上述专用的填写要求填开。国内机动车生产企业若不能按上述规定填写“规格型号”栏的,应当在专用(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上,将相同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单价的机动车,按照同一行次汇总填列的规则开具。(三)销售方销售机动车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应当凭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的,在“规格型号”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生销售折让的,“规格型号”栏不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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