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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时毁约,能否退还押金?

来源:华佗小知识

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不可退,违约责任需追究。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可协商减少违约金。《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违约金可约定一定数额,不以非违约方损失为前提。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请求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是预先估算,需法官裁量。对于合同未到期私自毁约,需依法处理,提供证据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

一、合同未到期毁约押金还可以退吗?

不可以退押金,涉及到违约的行为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对于合同未到期而一方私自毁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约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可以由一方按照司法程序来进行处理,并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调解办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合同未到期毁约涉及违约责任,押金通常不可退。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主张减少违约金。违约金应根据违约情况约定,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适当减少或增加。违约金是预先估算的损失,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对于合同未到期私自毁约,需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赔偿,并可通过司法程序提交证据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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