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后,需要双方亲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3.审查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离婚程序怎么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递交起诉状,请求判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在收到起诉状和立案证据材料后,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时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予以受理男方离婚起诉的。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