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如果债权人不给借条的,可以以银行转帐凭证,第三人证言来证明自己的还钱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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