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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公转账必须开票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需要公对公转账的,是必须要开具的。

一、开的通行费上是个人车的车牌号公司能用做账吗

开的通行费上是个人车的车牌号,这种票公司不能用做账。

通行费公司能拿来做账,那么车辆必须是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建议不要开成公司抬头的了,这样时间久了,就会给公司造成大量进项票滞留,因为通行费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二、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开

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可以开。合同违约金不属于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方不需要开具,开具收款收据即可。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开出的可以另收税款吗?

在对消费者开具之后,经营者是不可以另行收取税款的,消费者所纳的税包含在了商品的价格当中,不得重复收税。根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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