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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

来源:华佗小知识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一、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

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申请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时,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格的地域性,而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律保护;

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与商标一样,都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只是域名识别性的基础是网络空间,网络用户为拓展因特网业务,往往要在网络上创建主页,宣传企业形象,而网络用户一般愿意选择与其商标名称相同的文字作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把商标上已建立的商业信誉拓展到网络空间,如果域名注册人所注册域名的可识别部分与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近似,域名所有人与商标权人就会发生争议;

3、恶意抢注域名。是指网络用户明知自己申请注册的域名的识别成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相同,仍然予以注册的行为;

4、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在一般情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斥在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域名如以他人商标标识性文字注册,就可能导致多个商标权人为同一域名的归属性发生争议。

二、抢注35类商标是合法的吗?

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只要不是恶意的抢注一般都是合法的。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三、新商标法有哪些亮点

新《商标法》亮点如下:

亮点一: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条款。

亮点二:声音也可注册商标。

亮点三: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字样。

亮点四:禁止恶意抢注他人商标。

亮点五:多个类别商品可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亮点六:恶意侵权可被处以三倍赔偿。

亮点七:增加侵权人举证责任。

亮点八:明确争议案件审查时限起始时间。

亮点九:修改异议复审制度。

亮点十:案件判定引入容易导致混淆要件。

亮点十一: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有解决条款。

亮点十二:加强规范商标代理组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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