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中规定,人民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决定后,机关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通知。应在期限届满前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机关执行。对于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如未违反相关规定且未重新犯罪,解除取保候审时应通知机关退还保证金。
法律分析
会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人民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机关执行。
第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机关退还保证金。
拓展延伸
保释金到期后仍未起诉,如何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当保释金到期后,仍未起诉,被告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被告人应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后续行动。其次,可以向提出申请,要求就起诉问题作出解释,并要求对保释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同时,被告人可以积极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辩护材料。此外,被告人还可以寻求支持,通过媒体曝光案件,引起社会关注,推动尽快作出起诉决定。最重要的是,被告人要保持冷静和耐心,遵守法律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人民有权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机关执行。若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且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人民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机关退还保证金。当保释金到期后,被告人可以与律师密切沟通,向申请解释起诉问题,并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支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